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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5月1日11時48分許板橋市莊敬 路129巷鋼筋混泥土造4層樓公寓住宅,5樓為頂樓加蓋並開設會計事務所,內部作為辦公室使用。 經現場調查了解,火災當時事務所人員均已下班,屋主在4樓看電視,由鄰居按電鈴始知發生火警,隨後即上樓查看,發現辦公室內大量黑煙已從鋁門竄出,無法進入搶救,隨後火舌竄出,即下樓報警,後續由消防搶救人員到達,佈線將火勢撲滅,但已造成事務所內部呈現極為嚴重燒燬狀態,所幸未波及毗鄰建築及造成人員傷亡。 另經勘查發現起火處所辦公桌附近裝設一條延長線電源插座,供辦公桌電腦設備使用,經檢視該延長線插座為串接之第3條延長線尾端,現場係以延長線銜接延長線,且插座未有安全獨立關閉開關,長時間處於通電狀態,所掘獲延長線插座亦呈現嚴重燒燬,不排除因長期使用致過負載或老舊,非正常使用造成異常引燃之可能。 在此呼籲社會大眾使用電器產品或設備應考量其所能承載之電容量,並避免有共用情形,且應選擇經認可之電器線路產品,以免經長期過負載或老舊狀態下而造成災害。 | ||||||||||||||
(99/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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