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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游泳 水深危險 標示防溺宣導


民眾無視於警告牌的存在--入夏以來紛傳溺斃事件--







8天奪3命 大豹溪「噬」準新郎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12 04:11







〔記者吳仁捷、楊培華/台北報導〕大豹溪再傳溺水憾事,短短8天已溺斃3人!



28歲男子何佳鴻昨與論及婚嫁的謝姓女友及表哥共6人,前往台北縣大豹溪鴛鴦谷水域烤肉,何佳鴻到瀑布沖涼時,不慎滑落3米半深的瀑潭溺水,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不治。



論及婚嫁女友哭斷腸



台北縣消防局第五大隊指出,何佳鴻原本穿著防滑鞋,研判水性不錯,但他把鞋子放在岸邊再走入瀑布,且研判他不熟悉瀑布河床深度,以致滑落深水區。



案發時,在當地駐點防溺的紅十字會水上安全工作大隊隊員張志成及馬姓隊員,發現有人在瀑布區載浮載沈,連忙鳴哨召集救生員救人。站長張麗雪說,男子下水的水域,是水流最強的河段,水深約3米半,救難人員潛水發覺溺水者卡在石縫,多位救生員與一名原住民遊客,多人接力拉起何某,但他口鼻已滲血,無呼吸心跳,送醫時,陪同女友一路哭喊「求求你們一定要把他救起來」,但仍於昨晚不治。



鴛鴦谷水域為禁止(游泳)水域,但昨天週日仍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戲水。隨著天氣酷熱,民眾到溪流消暑溺水意外頻傳,大豹溪再傳本月6日與鄰居到東眼橋戲水的鶯歌尖山國中生黃昱霖,經3天急救,也於9日宣告不治,連同本月4日於天佛寺撿拖鞋溺斃的17歲高中生林宏振,暑假以來大豹溪流域已傳出3人溺斃。台北縣水安巡查小組連續於週六、日兩天,發放3000餘份防溺宣導單,可惜仍無法達到提醒民眾留意戲水的安全。



昨天基隆也傳溺水案,住汐止47歲男子林永長,下午與朋友一家人到石公潭玩水,友人下午3點多想離開時,找不到林某,消防局據報救援,傍晚6時在潭底找到已無生命跡象的林某,送醫不治。消防人員研判,林某可能對水域不熟,加上穿著牛仔褲就下水,因而發生憾事。















夏日炎炎戲水注意標示保平安


















禁止游泳 水深危險 標示
文/樹潭分隊 隊員 莊智龍

炎炎夏日即將來到,選擇安全的戲水地點成為保護自我安全最重要的一項課題,經各業務機關以及本局的積極宣導,本局第五大隊各分隊截至6月為止,每分隊皆已宣導防溺逾2500人次。


7月份起學生將進入暑假期間,而正確防溺守則,不但可保護自己,甚至可幫助別人。以下為從事水上活動應注意事項:一、設有禁止游泳及水深危險等警示標誌之危險水域不可戲水;二、戲水時應避免受慫恿從事跳水等危險動作;三、飢餓或飽食後、飲酒後不宜下水,應至少間隔一小時;四、伸展及暖身可避免水下抽筋,並先淋浴使身體適應水溫;五、勿穿著一般衣物下水,牛仔褲等浸濕後重量將造成危險;六、戲水時至少應2人一組,彼此照應;七、山區戲水時應注意上游雲層變化,若聽見上游水聲變大及溪水變色,水面上升須立即前往高處;八、若被困於岩石上或沙洲時,應保持冷靜,求救並等待救援。


另遇有人溺水時應注意事項如下:一、大聲喊叫並撥打119請求消防局救援,告知告示牌地點,以利救援人員儘速到達;二、若溺者離岸不遠,利用岸上可浮物如:竹竿、木條、救生圈、繩子等。若能熟記以上事項,就可在炎夏中平安遊玩,快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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