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防範注意事項
一、地震引發海嘯的形成原因
(一)海洋板塊沈積往下推擠陸地板塊
(二)陸地板塊前端向下沈積,蓄積反彈能量。
(三)反彈能量蓄積到飽和點,陸地板塊能量前端向上彈起,板塊能量釋放造成地震。
(四)地震能量的釋放後,能量藉由海水快速地傳播,在海水水深5000公尺時,時速最快可以像噴射機一樣,達到每小時800公里,其計算公式如下:
(五)但是接近陸地前沿時,由於海水深度開始變淺,傳播速度開始放慢,海水開始推擠(共振)而逐漸昇高海嘯,最後海水一波波湧入陸地形成災害。
二、海嘯警報的發布機制
(一)遠地地震引發的海嘯
太平洋海嘯中心(PTWC)為1949年美國政府在夏威夷所設立的海嘯發布機構,當其偵測出環太平洋地區有規模6.5的大地震發生時,就會開始進行是否引發海嘯之研判,並對於有可能發生海嘯潛勢的國家和地區於數小時前發出警告。中央氣象局在取得海嘯警報後,經研判確定其對於台灣地區的影響後,迅速透過傳真或簡訊方式,將海嘯訊息傳送到各岸巡、災害防救主管機關、大眾媒體,呼籲沿岸居民因應海嘯侵襲。
(二)近海地震引發的海嘯
當中央氣象局地震速報系統偵測到台灣地區近海發生規模6.0以上之淺層地震時,將立即發布海嘯警報,迅速將海嘯訊訊息傳送到各岸巡、災害防救主管機關,並透過大眾媒體呼籲沿岸居民因應海嘯侵襲。
三、海嘯侵襲陸地
海嘯的波長非常長,有時長達10公里,所以並不容易目視察覺,惟海嘯開始接觸陸地後,隨著沿岸變淺而波長變短,而且波浪高度會因為共振效應增高,特別是居住在下列地區的民眾應提高警覺:
(一)靠近海邊,且具有V字型的狹窄港灣地區或是岬灣前端位置。
(二)沙岸地型,且沿岸地勢平緩,無適當防波堤之保護地區。
四、人員避難注意事項
突然間的發生地震有可能引發海嘯來襲,避免海嘯危害最好的方式就是「及早預警」,迅速往高地「避難逃生」,以下有七點注意事項,作為人員避難時的參考:
(一)首先要考慮到自身的安全,因為一旦身體受傷,就很難進行避難。
(二)避難時必須要往高處走,必要時,甚至還得進行二次避難,走到更高的地方,因為海嘯危害的程度,往往不是靠過去的經驗可以判斷的,進行時寧可作最壞的打算
(三)近海地震引發的海嘯,避難時間短,儘量不要靠車輛避難,因為短時間路上突然湧入許多車輛,容易造成交通阻塞,而且車輛被捲入海嘯,人員更不容易脫困。
(四)海嘯來襲時一切以避難為先,不要過於掛念家中貴重物品或自家漁船,海嘯第一波與後續第二、三波的間隔可能很長,潮水暫時退去後,不要立即返家或是到港口探視自家漁船。
(五)平時應將家中的傢俱予以固定,避免地震造成傢俱傾倒造成人員受傷,甚至影響第一時間的避難逃生。
(六)海嘯已經造成淹水而來不及避難,必須就近往高處逃生,人員若浸泡在水裏,容易被大型飄浮物撞擊而受傷。
(七)海嘯已經造成淹水而來不及避難,人員應儘量遠離堅硬的設施,例如岩岸、鋼筋混凝土結構,避免水流衝擊使得人員碰撞到這些地方而受傷。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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