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遴選內政部消防署「100年度第四屆婦女防火宣導隊種子教官班暨進階班」參訓人員辦法
一、 目的:為使本局優秀具有防火宣導經驗豐富之婦宣人員接受訓練,並成為種子教官,將防火宣導技巧及防火防災知識傳授給其他婦宣隊同仁,使婦女防火宣導隊發揮更大功能。
二、 遴選委員:
(一) 由本局火災預防科、危險物品科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各派1名代表共計3名。
(二) 遴選活動召開時,若評選委員不克出席者,可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代理人得就遴選事項,行使各項遴選權利,並得對遴選臨時事宜全權處理。
(三) 危險物品科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00年03月25日下午15時前提報遴選委員至火災預防科。
三、 遴選資格:
(一)種子教官班基礎班:
1. 資格:各婦宣隊推薦1名防火宣導經驗豐富候選人。
2. 書面資料:
(1) 婦宣隊基礎種子教官簡歷表(1式3份,如附件1)
(2) 自行製作教材(1式3份)【主題限防火宣導及居家訪視等相關主題,1式3份,格式以A4、直式橫書方式於左邊裝訂、3~5頁為宜,字體大小、間距或圖形、相片等,以能清楚辨識為原則。凡不齊全、未裝訂完備、不符規定或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3) 防火宣導心得或對於防火宣導未來之展望,字數及字體不限。
(二)種子教官進階班:
1. 資格:為內政部消防署第一屆、第二屆及第三屆種子教官者。
2. 書面資料:
(1) 婦宣隊進階種子教官簡歷表(1式3份,如附件2)
(2) 自行製作教材(1式3份)【主題限防火宣導及居家訪視等,格式以A4、直式橫書方式於左邊裝訂、3~5頁為宜,字體大小、間距或圖形、相片等,以能清楚辨識為原則。】
(3) 去年(99年)上課投影片電子檔、講義及災後訪視表(請燒成光碟)
(三)各大隊彙整婦宣人員資料,於100年03月25日中午12時前將紙本及電子檔送至火災預防科。
四、 遴選程序:
(一)種子教官基礎班:
1. 評選基準:分成筆試及口試兩部分。
(1) 筆試:50%。
(2) 口試:防火宣導(40%)【含宣導技巧(30%)、宣導內容(40%)、宣導特色(20%)等。】及即席問答(10%)【評選委員提出問題,就受評人員之臨場反應等相關事項給分。
2. 評分項目分成二大項目:筆試(50%)及口試(50%)【防火宣導講演【40%】及即席問答【10%】,以總分計算,總分最高之前6名人員,可參加「內政部消防署100年度婦女防火宣導隊種子教官班」講習活動;若總分相同者則以筆試分數較高為先,口試次之。
3. 每位遴選人員防火宣導講演時間,限定5分鐘,未滿4分30秒扣1分,4分30秒至5分鐘不扣分;超過5分30秒扣1分;超過6分鐘扣2分。
(二)種子教官進階班:
1. 評選基準:分成筆試及口試兩部分。
(1) 筆試:50%。
(2) 口試:防火宣導(40%)【含宣導技巧(30%)、宣導內容(40%)、宣導特色(20%)等。】及即席問答(10%)【評選委員提出問題,就受評人員之臨場反應等相關事項給分。
2.評分項目分成二大項目:筆試(50%)及口試(50%)【防火宣導講演【40%】及即席問答【10%】,以總分計算,總分最高之前2名人員,可參加「內政部消防署100年度婦女防火宣導隊種子教官進階班」講習活動;若總分相同者則以筆試分數較高為先,口試次之。
3.每位遴選人員防火宣導講演時間,限定5分鐘,未滿4分30秒扣1分,4分30秒至5分鐘不扣分;超過5分30秒扣1分;超過6分鐘扣2分。
五、 本遴選活動預定於100年03月28日下午14時於本局4樓大禮堂召開,並當日公佈獲選人員。
六、 本遴選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
七、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通報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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