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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消防局 通報單 日期:98.01.10 單位:人事室 |
一、 為辦理本局98年1月17日消防暨義消楷模表揚大會相關事宜,請各大隊轉知消防楷模及績優人員就活動當(17)日相關行程配合辦理: (一)08:00拜會縣長行程,請消防楷模及績優人員(警義消及志工人員穿大禮服打領帶戴大盤帽、婦宣穿紅色外套白色襯衫打領帶戴大盤帽)務必一律參加不得缺席,眷屬無須參加。 (二)09:30金山參訪活動行程,消防楷模及績優人員(含眷屬)可自由參加(著便服)。 (三)18:30表揚晚會頒獎活動,請消防楷模及績優人員務必一律參加(警義消及志工人員穿大禮服打領帶戴大盤帽、婦宣穿紅色外套白色襯衫打領帶戴大盤帽)。 二、請各大隊調查所屬上述人員(如附名單),欲參加金山參訪活動行程者,請於1月12日中午前擲回本室彙整,並通知名單人員參加17日08:00拜會縣長行程及18:30表揚晚會頒獎活動。 三、請各大隊派1~2名消防、義消楷模及婦宣、志工相關業務承辦人(著便服),協辦本項活動並於17日早上07:45至縣府5樓0511會議室報到,協辦人員名單連同本調查表一併回報,相關出力人員將從優獎勵。 四、如有停車位需求者,請填寫車號,由各大隊統一向人事室領取停車證。
承辦人:陳寬忠 聯絡電話:89536715轉8313
此 致 各救災救護大隊、民力運用科
人事室主任 鍾淑芬 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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