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可不可以往上跑
火災時可不可以往上跑,這是一個爭議很久的話題,有人火災時循樓梯往上跑,順利獲救,如白雪大旅社4樓的房客,有人循樓梯往上跑罹難,如台中市優美地大廈之7樓A1住戶、台北縣鶯歌鎮育德街15-3號6樓住戶、高雄九龍生活大廈住戶,在蘆洲大囍市火災更出現循樓梯往上跑獲救,循樓梯往上跑喪命及循樓梯往下跑全部罹難的現象,火災時到底該往哪裡跑?
今天大家會覺得困惑是因為都從結果去推論,這是現階段防火宣導的一個問題,看事情只看表面,沒有全面思考,沒有先比較這些逃生成功及逃生失敗的人之逃生時機,當樓梯間充滿大量濃煙及高溫,向上逃或向下逃結果應該都一樣,都是喪命。當樓梯間沒有任何火煙,向上逃或向下逃結果也應該都一樣,都能存活。拿一個樓梯沒有濃煙高溫而向上逃生成功,跟一個樓梯間已充滿高溫濃煙而向下逃生失敗的案例,來證明火災時應該往上逃,是不公平的。火災時該往哪裡逃,必須視現場之情況來判斷。
我可以接受火災時可以往上逃,也可以往下逃,但無法認同很多人說的「不能往下跑,就往上跑」的說法。
基本上,火災時雖然可以選擇循樓梯往上逃,但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通常能往上逃至頂樓,大概也都能向下逃至地面層或關門待救,只有非常非常少數的個案才會出現往上跑比關門待救,往下逃生,安全之現象。通常這些個案都發生在透天建築物,易燃裝潢,距離屋頂平台1樓,且發現火災時機有點慢又不會太慢,大概是從淡煙剛轉為濃煙的時刻,如白雪大旅社306號房,房間位於火災蔓延之主要路徑上,房間是易燃材料裝潢,又有無法關閉之氣窗,房內無窗戶可對外逃生,察覺火災時往下樓梯口已有濃煙,往上之樓梯口則煙霧較淡,此時關門也無法阻隔火煙,在房間待救之危險性遠大於向上跑,又因樓梯間有濃煙無法往下逃生,此時選擇往上跑會比關門待救或向下逃要好。
但是這種個案只要逃生時機沒有掌握精準,就很容易喪命,以同樣是白雪大旅社111號房房客,同樣選擇向上跑,卻喪命在樓梯口,就是因為逃生時機選擇錯誤。尤其透天厝之樓梯是火災往上蔓延之主要路徑,火煙上升速度又比人跑得快,在不對的時間點往樓梯間跑,危險性相當高,所以像白雪306號房房客,雖然選擇往上跑會比關門待救或向下逃安全,但是火災的應變不是只有這3種選擇,如果306號房房客,先水平避難跑至311號房這個有對外的窗戶,又位在角落的房間,關門等待救援或關門設法由窗戶向下逃生,應該會比跑至頂樓安全。特別是不燃性隔間之建築型態,如公寓及大樓,大多數不是起火戶的住戶,只要大門緊閉,屋內幾乎都不會受到波及,更不應冒險進入火煙最易蔓延的樓梯間逃生。
所以火災時,不建議將往上跑列為應變的優先腹案。
既然往上跑不是應變首選,所以就有人提出「不能往下跑,就往上跑」,往下跑才是正途,也滿足往上跑不是首選的想法。這是一個影響深遠的觀念,火場如果要逃生,選擇向下絕對是正確的,但是「若無法朝地面逃生,則迅速逃往屋頂避難平台」,這句話就有很大討論空間,在白雪大旅社、桃園市心算中心、嘉義市財神大樓、台北縣蘆洲大囍市等火災案例中,可以發現很多人在火災應變時,是以這個觀念為應變之中心思考,這是消防隊常講的觀念,也迎合社會大眾直覺上想法,因為人在起火層上方,火煙會往上蔓延,如果不跑,當火勢擴大之後會被火燒到,而且要跑就要跑得越遠越好,既然無法往下逃,只有往上才能跑得遠遠的,才有存活機會,屋頂避難平台又沒有可燃物,往上跑似乎是一個合理的火場應變選項。事實上,這個觀念絕對是將來要修正之重點之一,為什麼火災時無法往下跑?因為樓梯間已充滿濃煙,已無法從樓梯往下逃生,既然樓梯間已充滿濃煙,且煙的上升的速度較人上樓的速度為快,此時大部分的人往上跑,一定從頭到尾都暴露在濃煙中,是否更危險?當然更危險,從案例中不管台中大里市優美地大樓、台北縣鶯歌鎮育德街或高雄九龍生活大廈,都是無法往下跑而選擇往上跑罹難的真實案例。所以「不能往下跑,就往上跑」,實在是一個謬誤的推論,這句話應修正「不能往下跑,就不能往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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