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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熱水器瓦斯外洩 1家3口中毒昏倒
疑熱水器瓦斯外洩 1家3口中毒昏倒 【聯合報╱記者林保光/高雄報導】
2012.12.30 02:59 am 左營鄭姓男子1家3口,昨疑因住處陽台熱水器瓦斯外洩,又被晾曬的衣服阻擋通風,造成全家一氧化碳中毒。記者林保光/翻攝 左營鄭姓男子1家3口,昨疑因住處陽台熱水器瓦斯外洩,又被晾曬的衣服阻擋通風,造成全家一氧化碳中毒,警消將3人送醫,才沒釀成憾事。高雄市消防局指出,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中毒後的症狀不易被察覺,一般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經常只有疲倦、昏眩等症狀,往往在中毒而不自覺,在昏睡中死亡,成為潛藏於居家環境中的隱形殺手。 昨天上午10點多,租住在左營區民族一路某大樓的鄭姓夫婦和1名幼兒,就險些遭這種隱形殺手取走性命。 據警、消了解,鄭姓男子的租屋熱水器設在陽台,陽台加裝玻璃,又晾曬衣服,阻擋通風,不巧房間窗戶又通陽台,鄭姓男子因身體不適進廁所,鄭妻和女兒也在房間昏眩、嘔吐,鄭妻全身無力,覺得不對勁,趕緊向119求救。 消防人員趕到時,鄭妻和女兒已昏迷在床上,救護人員趕緊送他們到高雄榮總醫院急救,已無大礙。 警、消見鄭家3口的身體狀況,以及陽台通風受阻的情形,懷疑是陽台瓦斯外洩,造成他們一氧化碳中毒,認為幸好鄭妻及時求救,才挽回全家人的性命。 消防局表示,每年12月到隔年3月,是一氧化碳中毒案件發生頻率最高的季節,主要原因也大多是熱水器裝置不當所引起。
- 11月 17 週六 201223:33
《今夜說新聞 》醫院縱火悲劇~林金宏組長接受專訪
- 8月 12 週日 201211:47
101/8/11桃園中壢火災~提醒大家~居家安全
- 4月 30 週一 201221:44
20120428台北市3死火災 Part1(轉載自林金宏專委)
20120428台北市3死火災 Part1(轉載自林金宏專委)
剛從火場勘查完畢,沒到火場前,我一直以為罹難者在起火戶,到了以後才發現原來是在起火戶對面。因為起火戶起火時火勢非常猛烈,且巷弄狹小,兩棟建物之間在一樓處又有遮雨浪板,阻隔煙熱擴散,所以很快就延燒至罹難者建物的一樓店面,接下來火勢燒穿遮雨浪板,導致2樓窗外也火勢猛烈。罹難者的建物是一棟五層樓、頂樓加蓋鋼筋水泥建築物,1到3樓有一個室內梯,4、5樓獨立區劃。
以這個火場如果人在2樓,要活著離開的機會非常低。根據現場得到的資料,3位罹難者原本在1樓,得知火災後往2樓跑,而火勢也很快就沿著室內梯往2樓延燒,此時室內梯必然會出現煙囪效應,也就是火煙最容易蔓延之路徑,不管往1樓或往3樓,都無法再利用室內梯,而唯一可能的逃生路徑,就是公寓原本之樓梯,但是很不幸2樓通往公寓樓梯之門被封住,屋內用木板封住,屋外將門焊死,再加上2樓沒有任何隔間,又堆積大量物品,窗外又因遮雨浪板形成猛烈火勢,根本沒有任何逃生路徑。這是我見過最難存活的火災環境。




本文轉載自 林金宏專委(發表於facebook)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P7eRP4-MHGijUWVZR2i4cD_gxzrLB9RMS8bGQRveCwI/edit?pli=1
- 3月 08 週二 201112:35
台中大火,該不該滅火?
台中這場大火,很多專家已經提出很多寶貴的建議,如加強安檢,明訂室內禁止玩火、不燃室內裝修等,我想談談一些比較沒有人在談的部分。
火災發生的點在二樓的樓梯口的天花板,初期有人從事搶救,這種做法對嗎?
這是火災應變的一個非常重要部分,想要搶救火災,必須瞭解起火原因,起火位置及可燃物的種類。
起火原因:
這場火災是因為放煙火,起火之燃燒情形會跟縱火比較雷同,也就是燃燒速度會較快,閃燃發生的時間也會縮短,搶救難度相對較高,換言之,逃生時間也會縮短。萬一搶救失敗,才想逃生,常常會來不及。
起火位置談起:
一般火災是從低處開始向上燒至天花板,燒到天花板後,火勢因受到阻隔,會在天花板蔓延,此時輻射效應會急速增加造成火勢擴大,在美國NFPA的資料中顯示,當火從低處燒至天花板係屬於火災的交互影響期,也就是輻射效應會增加,此時火災會很快進入全面燃燒階段。從低處燒到天花板,需要時間,而且在低處起火,還有機會滅火。但是這場火是火直接在天花板燃燒,其蔓延速度一定比從低處快,此時以杯水或滅火器從事滅火,效果不大,等到燃燒擴大,極易造成更大傷害。
可燃物種類:
現場內裝是泡棉,泡棉又稱固態汽油,燃燒速度快,且會融化滴落至低處,形成低處之其他火點,再向上延燒,初期搶救有相當難度,警政署吳興街靶場、國安局北安路靶場、台中金沙大樓、美國羅得島火災都是泡棉起火,都有初期搶救動作,都無效,也都造成重大人命傷亡(至少四人以上死亡)。只要隔音或隔熱都會用泡棉材質,而其燃燒速度非常快,沒有足夠之滅火資源,根本不容易滅火。
這場起火點又位在樓梯口,執行搶救會影響民眾逃生,亦是一個要深思的問題。
所以這場火災,我的結論是整個應變過程,應該要先進行疏散、報案,而不是滅火,也希望大家能傳播正確資訊,泡棉起火,尤其在天花板,一般民眾是無能力滅火。
- 11月 28 週六 200915:10
白雲大旅社-案例--引用自消防電子報-林金宏 專委
【前言】
民國 98 年 3 月 2 日 ,台北市太原路深夜,四周一片寂靜,只有旅社櫃台的服務生躺在躺椅上,不是很專心的看著櫃台上的電視,睡意越來越濃。在 101 號房的清潔工,也拖著疲累的身軀躺在床上,心裡正高興著終於完成一天的工作,活著真好,能睡著更好。
誰也沒想到,凌晨 2 點多,「鈴」、「鈴」的警報聲劃破了寂靜的黑夜,聲音大到嚇人,卻喚不醒漠視的人。
警報之後,只有 103 號房的客人立刻開門詢問正從廚房查看回來的服務生:「發生什麼事?」
同時 101 號房的清潔工也離開房間來到現場查看。
服務生再看看櫃台外的走道,沒有異狀。
卻聽到 103 號房的客人說:發現 106 號房冒煙。服務生也看到了,煙就像鬼魅一樣,無聲無息就突然出現,同時帶來無比可怕的感覺,服務生立刻撥打 2 次 119 ,但電話不通,濃煙剎那瀰漫走道,服務生、清潔工及 103 號房客來不及叫人,也無暇搶救,因為煙來得太快、太急,只好穿著睡衣沒穿鞋,抓起皮包及手機,就向下衝,逃離火場並通知 119 。
消防隊趕抵現場時,建築物後側火勢已經非常猛烈, 2 樓樓梯口也是火紅一片,雖然整個救災從凌晨 2 時 42 分接到報案、 3 時 11 分撲滅,全程僅 29 分鐘。救災沒有任何延誤,報案沒有任何遲疑,卻造成台北市近 15 年來最嚴重的死亡火災 -- 白雪大旅社火災,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實在值得研究。
當天旅館內共有 24 人, 8 人死亡、 6 人自行逃離火場、 10 人被雲梯車救下(頂樓 6 人、 4 樓 2 人、 3 樓 2 人)。死者分別是住在 111 、 200 、 202 、 203 及 555 號房, 311 號房客跳樓,後來送醫不治。起火建築物是 1 棟 4 層樓,頂樓部分加蓋之加強磚造建築物, 1 樓是商店, 2 、 3 、 4 樓及頂樓加蓋部分為白雪大旅社。(圖 1 )

圖1 白雪大旅社外觀
起火點是位在 2 樓之 106 號房,火災被發現時,僅從門縫看到一些煙,且 106 號房的房門是關的,火勢卻在撥打 2 次 119 電話不通後,濃煙就籠罩整個 2 樓走道。濃煙會如此迅速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白雪大旅社 106 房間與走道之上下方隔間是木頭(圖 2 ),木頭有縫隙,空氣容易對流,所以煙也會迅速擴散,再加上房間內天花板下方有氣窗,火煙又多一個擴散之路徑。後來服務生有將 106 號房的門打開,更加速空氣對流,也因為起火點在 106 號房,所以火勢來得特別快(其他房間與走道之隔間都是磚牆),共有 3 個擴散路徑,「門」、「牆」及「氣窗」,火勢得到空氣之助力,一發不可收拾,火勢擴大之後,就沿著室內直通樓梯向上竄燒。

圖2:隔間是木頭,木頭有縫隙,空氣容易對流,所以煙也會迅速擴散

圖3:白雪2樓平面圖
在 2 樓(起火層)總共有 6 個房間,起火的 106 號房燒的面目全非是意料中事,但有沒有未受火波及之房間?會是哪幾間?哪裡才是我們可以避難的處所?
(待續)
- 9月 18 週五 200916:26
火災預防宣導講座-用電安全篇(講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