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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自3月22日起至5月2日止辦理99年度民間救難團體、婦女防火宣導隊、鳳凰志工隊評鑑,由民力運用組專門委員林金宏、科長柯志祥、緊急救護組科長陳再通擔任帶隊官,率相關承辦人員至各縣市政府消防局進行複評作業。參加複評團體隊伍有:(一)民間救難團體計21縣市、63團體(二)婦女防火宣導隊計18縣市、103隊(三)鳳凰志工隊計16縣市、44隊。

此次全國民間救難團體、婦女防火宣導隊、鳳凰志工隊複評工作已辦理完竣,經複評選出績優全國民間救難團體49隊、婦女防火宣導隊61隊及6隊輔導獎、鳳凰志工隊20隊。相關補助經費內容如下:

(一)民間救難團體:特優4隊,每隊新台幣100萬元整;優等9隊,每隊新台幣50萬元整;甲等36隊,每隊新台幣30萬元整。另特優4隊,每隊補助進階訓練費新台幣14萬元整。
(二)婦女防火宣導隊:特優4隊,每隊新台幣50萬元整;優等12隊,每隊新台幣30萬元整;甲等45隊,每隊新台幣10萬元整;輔導獎6隊(新台幣30萬元整4隊、新台幣10萬元整2隊)。另特優4隊,每隊補助進階訓練費新台幣10萬元整;優等12隊,每隊補助進階訓練費新台幣8萬元整。
(三)鳳凰志工隊:特優5隊,每隊新台幣30萬元整;優等7隊,每隊新台幣20萬元整;甲等8隊,每隊新台幣10萬元整。

引用消防署消防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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